首  页
新闻中心
走进中宁
权威发布
领导之窗
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  首页 -> 权威发布
中宁县农村供水管理“三个责任”公示
2025-02-19    

  农村供水安全关乎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为全面落实农村供水安全管理责任,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,确保农村供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,实现工程建得好、管得好、长受益。根据《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供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>的通知》(水农〔2019〕2号)和自治区、地区相关文件精神,现将我县农村供水安全管理“三个责任”公示如下:

  一、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

  (一)县政府责任

  责任人:孟跃军

  职务:副县长

  职责:分管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。

  联系方式:13629558109

  (二)监管责任单位:中宁县水务局

  责任人:王吉军

  职务:局长

  职责:负责落实农村安全政策和农村饮水运行。

  联系方式:13739517397

  (三)供水单位:宁夏水投中宁水务有限公司

  责任人:吴金柱

  职务:总经理

  职责:负责农村人饮政策宣传和收费监管工作,落实农村人饮供水安全和水质安全监管工作。

  联系方式:13629531122

  中宁县人民政府

  2025年2月18日

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955-8737187/5035386

邮箱:znrmtzx@163.com

备案号:宁ICP备18000997号